12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宣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启用新版财务票据式样的通告》,通告显示:凭证《财务部关于统一天下财务电子票据式样和财务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使用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财务票据式样。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启用新版财务票据式样的通告
凭证《财务部关于统一天下财务电子票据式样和财务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使用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财务票据式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赞成,现通告如下:
《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机打),式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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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式样如下: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式样如下: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式样如下:

特此通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