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宣布了2021年2月19日修订的“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挂号、变换、延期以及注销”相关须知。若是以后爆发变换,或者在办理中与质权挂号职员的要求纷歧致的,应以挂号职员的要求为准。
凭证《商标法实验条例》第七十条划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条约,并配合向商标局办理质权挂号。
质权自商标局办理出质挂号时设立。
商标局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挂号、变换、延期、注销等申请不收取规费。
办理质权挂号事宜由质权人、出质人双方配合办理。双方可以委托统一小我私家或统一个署理机构署理。
办理质权挂号及有关事项有以下途径:
(一)申请人自行办理
1.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
咨询电话:010-6321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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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接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立异树模区效劳处办理。
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立异树模区效劳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治理局二层2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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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直接到开展相关受理营业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窗口地点,请查阅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栏目或 “常见问题解答”栏目《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和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汇总表》,网址:www.cnipa.gov.cn。?因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的商标营业有所差别,是否办理商标质押营业,请咨询外地的商标受理窗口。
(二)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署理机构办理。
1.《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申请书》及允许书
2.《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事项变换申请书》及允许书
3.《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限期延期申请书》及允许书
4.《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注销申请书》及允许书
5.《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证补发申请书》
(一)准备申请书件
1.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A.申请质权挂号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有关营业的允许书。
(3)主条约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条约原件或经双方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4)委托商标署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署理委托书
B.申请质权人或出质人的名称(姓名)更改,以及质权条约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换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事项变换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事项变换允许书。
(3)有关挂号事项变换的协议或相关证实文件
(4)委托商标署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署理委托书
出质人名称(姓名)爆发变换的,还应凭证《商标法实验条例》的划定在商标局办理变换注册人名义申请。
办理质权挂号事项变换申请后,由商标局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证》。
C.申请质权延期挂号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限期延期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限期延期允许书。
(3)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延期协议
(4)委托商标署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署理委托书
办理质权挂号限期延期申请后,由商标局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证》。
D.申请注销专用权质权挂号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注销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挂号注销允许书
(3)委托商标署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署理委托书
质权挂号限期届满后,该质权挂号自动失效。
2.详细说明
(1)凭证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需是打印或者印刷形式,出质多件商标的,在一份申请书种列明,相同、近似的商标必需一并出质。
(2)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委托署理人的,还应加盖署理人的章戳。
(3)出质人、质权人办理有关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营业的允许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
(4)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条约一样平常包括以下内容:
①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②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③债务人推行债务的限期;
④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种别及专用期);
⑤担保的规模;
⑥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5)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职员签字盖章确认。
(二)提交申请书件
申请人直接手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有受理权限的商标受理窗口或质权挂号受理点直接提交申请文件;委托商标署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署理机构将申请文件报送商标局。
(三)《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证》的领取和补发
申请挂号书件齐全、切合划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挂号日期。商标局自挂号之日起2个事情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证》。《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证》载明: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挂号限期、质权挂号日期。
出质人、质权人遗失《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证》的,应实时向商标局提出补发挂号证申请,由商标局予以补发。
《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证》可以直接到商标局领。部梢杂始。直接领取的,由办理质权挂号的经办人或其授权的人领。熘と擞π约旱纳矸葜ず陀泄厥谌ㄎ募。若是是委托商标署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专用权质权挂号证》邮寄或发给该商标署理机构。
1.申请人填写的地点、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包管邮件送达和便于联系。
2.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纪录的名称纷歧致,且不可提供相关证实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力人的,商标局不予挂号。
3.条约的签署违反执律例则强制性划定的,商标局不予挂号。
4.商标专用权已经被作废、被注销或者有用期满未续展的,商标局不予挂号。
5.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商标局不予挂号。
以上内容于2021年2月19日修订,若是以后爆发变换,或者在办理中与质权挂号职员的要求纷歧致的,应以挂号职员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