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商标治理,强化商标执法营业指导,统一执法标准,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验条例》(以下简称商标法实验条例)以及相关执律例则、部分规章,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规模】
认真商标执法的部分查处商标一样平常违法行为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界说及类型】
有下列违反商标治理秩序行为之一的,均属本标准所称商标一样平常违法:
(一)违反商标法第六条划定,必需使用注册商标而未使用的;
(二)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划定,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记的;
(三)违反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划定,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著名商标”字样的;
(四)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划定,商标被允许人未标注其名称和商品产地的;
(五)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划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历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点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六)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划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
(七)违反商标法实验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和《整体商标、证实商标注册和治理步伐》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划定,未推行整体商标、证实商标治理义务的;
(八)违反《商标印制治理步伐》第七条至第十条划定,未推行商标印制治理义务的;
(九)违反《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划定》第三条划定,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
(十)其他违反商标治理秩序的。
第四条【必需注册商标而未经批准注册使用的行为】
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需使用注册商标,未在中国批准注册的,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
在中国销售的入口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需使用在中国批准注册的商标。
第五条【榨取使用的判断标准】
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划定,一样平常以中国境内公众的通常熟悉作为判断标准。
但有合理充分的理由证实中国境内特定公众以为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违反了该款第六项至八项划定的除外。
第六条【使用未注册商标同中国国家名称等相同近似的认定】
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是否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划定的相同或者近似,参照商标审查审理标准举行判断。
第七条【带有民族歧视性的认定】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划定的带有民族歧视性,是指使用未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组成要素与民族的名称或者特定形象相同或者近似,并丑化、贬低特定民族。
第八条【带有诱骗性的界说】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划定的带有诱骗性,是指商标对其使用商品或者效劳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作了凌驾其固有水平或者与事实不符的体现,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效劳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爆发过失的熟悉。
但公众基于一样平常生涯履历等不会对商品或者效劳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爆发误认的除外。
第九条【带有诱骗性的情形】
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划定的带有诱骗性:
(一)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效劳的质量、主要质料、功效、用途、重量、数目及其他特点爆发误认的;
(二)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效劳的产地、泉源爆发误认的;
(三)其他对使用商品或者效劳作了凌驾其固有水平或者与事实不符的体现、易使公众爆发误认的。
第十条【有害于社会主义品德民俗的界说】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划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品德民俗,是指损害中国公众配合生涯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以及在一准时期内社会上盛行的优异民俗和习惯。
第十一条【其他不良影响的界说】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划定的其他不良影响,是指标记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组成要素具有贬损寄义,或者该标记自己虽无贬损寄义但作为商标使用,易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爆发消极、负面的影响。
第十二条【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
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划定的其他不良影响:
(一)危害国家清静、破损国家统一的;
(二)损害国家主权、尊严、形象的;
(三)损害公共利益,扰乱公共秩序的;
(四)有害于民族、种族尊严或者情绪的;
(五)有害于宗教信仰、宗教情绪或者民间信仰的;
(六)商标或者其组成要素与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公众人物的姓名、肖像等相同或者近似,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爆发消极、负面影响的;
(七)其他对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爆发消极、负面影响的。
第十三条【有害于社会主义品德民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考量因素】
判断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是否有害于社会主义品德民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应当综合考量以下因素以及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
(一)该商标使用时的政治配景、社会配景、历史配景、文化古板、民族民俗以及中国的宗教政策;
(二)该商标的组成要素及其使用的商品或者效劳;
(三)使用人的主观意图、使用方法、以及使用行为所爆发的社会影响等。
公众一样平常生涯履历,或者辞典、工具书等官方文献纪录,或者相关公众的通常熟悉,可以作为有害于社会主义品德民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判断依据。
第十四条【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具有多种寄义时的判断】
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具有多种寄义,其中某一寄义易使公众以为其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至八项划定情形的,可以认定违反该款划定。
第十五条【违反商标法第十条榨取注册之后的榨取使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商标注册申请违反商标法第十条划定且相关决议、裁定生效后,商标申请人或者他人继续使用该商标的,认真商标执法的部分应当依法查处。
第十六条【注册不当的商标被宣告无效后的榨取使用】
认真商标执法的部分发明已经注册的商标涉嫌违反商标法第十条划定的,可以逐级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凭证划定程序依法处置惩罚。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议生效后,商标注册人或者他人继续使用该商标的,认真商标执法的部分应当依法查处。
第十七条【著名商标违法宣传的处置惩罚】
违反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划定的,应综合思量违法行为的情节、危害效果、主观过错等因素,遵照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三十三条划定处置惩罚。
第十八条【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界说】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所称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是指商标注册人私自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记、颜色组合、声音等组成要素作局部改动或者变换相对位置,未改变注册商标显著特征,仍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的。
第十九条【自行改变的宽免情形】
将卷烟整体包装作为商标注册的,其凭证国家政策要求加注警语、修改警语内容和警语区面积造成卷烟商标改变并使用的行为,不视为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划定。
第二十条【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事项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划定的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事项:
(一)商标注册人名义(姓名或者名称)爆发转变后,未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变换申请,或者现实使用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与《商标注册簿》上纪录的注册人名义纷歧致的;
(二)商标注册人地点爆发转变后,未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变换申请,或者商标注册人现实地点与《商标注册簿》上纪录的地点纷歧致的;
(三)除商标注册人名义、地点之外的其他注册事项爆发转变后,注册人未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变换申请,致使与《商标注册簿》上挂号的有关事项纷歧致的。
第二十一条【自行改变限期不纠正的处置惩罚】
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点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由认真商标执法的部分责令限期纠正;期满不纠正的,认真商标执法的部分逐级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凭证划定程序依法处置惩罚。
第二十二条【冒充注册商标的界说】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的冒充注册商标,是指在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效劳场以是及生意文书上,或者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标明“注册商标”,或者在未注册商标上标注注册标记,或者在未注册商标上标注与注册标记近似的符号,误导相关公众的。
第二十三条【冒充注册商标的情形】
商标注册人或者使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划定的冒充注册商标:
(一)使用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且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标注注册标记的;
(二)使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注册申请但被驳回或者尚未批准注册的商标且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标注注册标记的;
(三)注册商标被作废、被宣告无效,因期满未续展被注销或者申请注销被批准后,继续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标注注册标记的,但在注册商标失效前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商品除外;
(四)凌驾注册商标审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效劳而使用该商标且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标注注册标记的;
(五)改变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后仍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标注注册标记的;
(六)组合使用两件及以上注册商标且标注注册标记,但未凭证注册商标逐一标注注册标记的;
(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标注注册标记的入口商品,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且未明确声明的。
商标注册人或者使用人的上述行为,同时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划定的侵占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认真商标执法的部分应当遵照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划定查处。
第二十四条【商标注册人疏于监视导致自行改变或者冒充的效果】
商标注册人应当监视被允许人正当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明知或者应知被允许人保存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点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或者有本标准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至七项情形而不实时阻止的,商标注册人肩负响应执法责任。
第二十五条【正当使用地理标记整体商标的界线】
非整体成员生产的商品切合地理标记条件的,其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记的地名,但无权使用该作为地理标记注册的整体商标标识。
作为地理标记注册的整体商标注册人榨取非整体成员使用该整体商标标识的,不属于商标法实验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划定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六条【整体商标注册人没有对整体商标的使用举行有用治理或者控制的情形】
整体商标注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整体商标、证实商标注册和治理步伐》第二十一条划定的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举行有用治理或者控制:
(一)违反该整体商标使用治理规则的成员未肩负责任的;
(二)使用该整体商标商品的磨练监视制度未有用运行的;
(三)其他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举行有用治理或者控制的。
第二十七条【证实商标注册人没有对证明商标的使用举行有用治理或者控制的情形】
证实商标注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整体商标、证实商标注册和治理步伐》第二十一条划定的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举行有用治理或者控制:
(一)违反该证实商标使用治理规则的使用人未肩负责任的;
(二)使用该证实商标商品的磨练监视制度未有用运行的;
(三)其他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举行有用治理或者控制的。
第二十八条【商标标识的界说】
《印刷业治理条例》《商标印制治理步伐》所称的商标标识,是指与商品配套一同进入流通领域的带有商标的有形载体,包括注册商标标识和未注册商标标识。
商标标识一样平常自力于被标记的商品,不具有该商品的功效。
第二十九条【商标印制的界说】
商标印制,是指印刷、制作商标标识的行为。
以印染、冲压等方法直接在商品、商品零部件、商品的主要原质料(不含商品的包装物)上标注商标图文的,属于商品生产加工行为,一样平常不属于前款所称的商标印制。
第三十条【承印已注册商标标识的审核义务】
商标印制单位承印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的商标标识,应当凭证《商标印制治理步伐》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的划定,核查《商标注册证》等证实文件及承印商标是否与《商标注册证》批准注册的商标一致。未推行上述审核义务的,认真商标执法的部分应当依法查处。
第三十一条【承印未注册商标标识的审核义务】
商标印制单位承印未标注“注册商标”字样和注册标记的商标标识,未推行以下审核义务的,认真商标执法的部分应当依法查处:
(一)凭证《商标印制治理步伐》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的划定,核查证实文件及商标图样;
(二)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盘问在统一种商品或者效劳上,他人是否已注册与承印商标标知趣同的商标。
他人已在统一种商品上注册与承印商标标知趣同的商标,商标印制单位仍然承接印制的,凭证《商标印制治理步伐》第十三条划定处置惩罚。
第三十二条【已经生效的商标授权确权文书的效力】
认真商标执法的部分查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可以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商标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诱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划定的生效决议或者裁定,并连系详细案情,做来由置。
第三十三条【诠释机关】
本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诠释。涉及商标授权确权的,适用商标审查审理标准。
第三十四条【施行日期】
本标准自宣布之日起施行。